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部省属医疗卫生单 位及各卫生健康类社团: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湖北省继续 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卫办函〔2025〕9号) 要求,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及各卫生健康类 社团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991项。在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基础上,经研究同意将“出生 缺陷防控及分子诊断新进展学习班”等1285个项目列为2025年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项目信息可在“湖 北 省 继 续 医 学 教 育 管 理 系 统 ”
(https://pykjc.hubeihmdc.cn:34425/#/1ogin )和湖北省医 学评价与继续教育办公室(湖北省卫生界学会办公室)网站 (http://www.hbma.org.cn) 查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举办前预审
各单位筹备并举办项目时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拟 授学分、授课师资及项目内容等相关信息,授课教师及内容确需调整的,变动范围应控制在30%以内,且新更换的授课教师职称 不得低于原授课教师,所授学分数按照实际课程学时相应核减; 项目举办前2周内,申办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举办前申请,通过 “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 https://pykjc.hubeihmdc.cn:34425/#/login) 报送举办通知、 日程等相关资料至各市州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进行审核(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直接报送至省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
二、项目举办中抽检
1.项目举办过程中,申办单位需主动配合省继教办、举办地 所属市州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以及其他受省继续医学教育办 公室委派单位进行的现场抽检(现场抽检率不低于15%)。其中, 所授学分为7~10分的项目主要接受省继教办现场抽检;所授学 分为6分及以下的项目主要接受举办地所属市州继续医学教育 管理部门或其他受省继教办委派单位现场抽检。现场抽检过程 中,抽检人员根据实际办会情况填写省级继教项目执行情况督查 表(见附件2),并于抽检工作结束后2周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 系 统 。
2.线下项目规模每期原则上不超过800人,除技能培训实操 类项目外不得少于50人/期,超过200人/期的线下项目要从严 管理、重点评估。
三、项目举办后反馈
1.项目举办结束2周内,项目申办单位须将项目执行资料 (项目实际举办日程、全体学员名单、会场全景照片及项目负责人授课照片、会议使用资料等)上传至系统,接受市州及省继续 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审核。
2.各市州及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须 于2026年1月12日前,统计完成本地区或单位获批省级继教项 目执行情况汇总表(从系统下载),将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省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3.省级继教项目举办时效以获批年份自然年度为计算周期, 超过12月31日举办的项目视为未执行。当年度未执行项目以及 在各级现场抽检中违反继教项目管理规定被查处的项目负责人, 取消下一年度继教项目的申报资格。
四、其他要求
1.本次公布的180项基层继教项目(含部省及市州级项目举 办地点在基层项目14项)须线下举办,地点限制在县、市区或 市州非中心城区,招收学员以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主。项目 过程管理同其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各项目申报单位要落实“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主体 责任,严格按照省级继教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有效措施 保证培训质量,规范授予学分。项目执行中不得出现意识形态问 题。举办项目收费须符合相关部门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 张有元 黄虎
联系电话:027-87576371 87576373
湖北省医学评价与继续教育办公室 张敏陈俊芬
联系电话:027-87891692 027-87893491
联系邮箱:hubeijijiao@163.com
附件:
1.2025年湖北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督查表
3.各市州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信息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0日
(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