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省医学会在武汉市召开2014年全省医疗损害鉴定培训会暨医鉴工作研讨会,全面总结全省医疗鉴定工作取得的成绩,研究和部署下一阶段我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及医疗损害鉴定工作,并就医疗损害鉴定工作进行了培训。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瑜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由省医学会秘书长潘旭初同志主持,中华医学会、省卫生计生委、省高法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肯定了医学会在医疗损害鉴定中的地位和发挥的巨大作用。医学会在专家资源和鉴定流程上的优势,以及一套运行十余年规范、成熟的鉴定程序,决定了医学会在医疗损害鉴定中无可替代的作用,为开展医疗损害鉴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会议认为,医学会组织进行的医疗损害鉴定和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的医疗损害鉴定并存将是在今后司法实践中医疗损害鉴定的新模式、新格局。
会议指出,各级医学会要认真谋划,精心筹备,在坚持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前提下,确保医疗损害鉴定工作顺利实施。要加强自身能力的提升,在组织鉴定工作中强化依法意识,规程意识,角色意识和协调意识,体现出组织主体作用,做到“不干预,但要参与”、“不越位,但要到位”,防止鉴定中出现不公正的现象发生。
会议强调,各市州医学会要加强与当地法院的沟通和联系,积极组织鉴定专家培训,尽早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工作。鉴定专家要在医疗损害鉴定中转变观念,弱化情感因素,克服主观臆断,在鉴定过程中及时做好“医生与医学法官”的角色转变,做出定性准确、责任明确的客观判断,提高鉴定结论的采信率,经得起法院的质询或出庭质证,更好的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进一步树立以“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管理和监控好医疗服务的全过程,把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避免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会议邀请到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李国红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李涛庭长以及江苏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蒋士浩主任就医疗损害鉴定的实施及司法实践进行了专题讲座,并就医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何提高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公信力和如何启动开展医疗损害鉴定进行了专题研讨。
湖北省第三届医疗鉴定专家库专家代表,部分市(州)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全省各市(州)医学会秘书长及医鉴办负责人,部省属医疗机构、武汉市属部分相关医院、驻汉部队医院医务处相关负责同志近60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